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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 明伦律师事务所供应

上传时间:2022-06-11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会保险费,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利,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部门投诉,要求企业缴纳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会保险费,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利,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部门投诉,要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员工可以自行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赔付相应的损失,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付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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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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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职业危害和劳动条件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还应当告知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的用人单位。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例外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薪资拖欠。

首先是试用期期限问题。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具体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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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之后,企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企业一年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视为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同样有权要求企业按十一个月标准支付两倍的工资;另外,如果企业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还可以与劳动行政部门沟通,要求企业改正;如果劳动合同无法订立是由于员工的个人原因导致的,企业将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些员工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签劳动合同,并且还出具了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企业仍然需要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责任。吴江区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明伦所一直秉承“海纳百川、合作发展”的办所文化与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相当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本所已拥有执业律师150余名,合伙人41名,上海总所在上海市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律师规模排名前列。


明伦所颇具特色的专业法律服务和敬业精神已经赢得国内外众多客户或当事人的认可,业务范围已涵盖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外商投资、国际贸易、证券保障合法权利、公司及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现代物流、诉讼与仲裁代理、刑事辩护、律师见证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讼法律服务;其中诉讼与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证券保障合法权利、公司及收购兼并、劳动人事等项业务系本所的品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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